版次:07 作者:梁莉薇 整理
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教育部制定的《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6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其中,《规定》鼓励幼儿园实行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,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,让风险藏不住,让问题跑不掉。
针对幼儿园食材采购,《规定》明确,幼儿园食材供应商应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;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、汉堡、三明治等食品;禁止采购、贮存、使用散装食用油、散装食盐。
针对幼儿园餐食加工配送,《规定》要求,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;配送必须使用专用、密闭、保温设施,并对分餐人员提出洗手消毒、佩戴口罩等具体要求。
网友@阳光下:“我家孩子刚上幼儿园,最担心的就是吃得不干净。看到禁止采购散装油、散装盐,还有禁止外购散装糕点,心里踏实多了。”
网友@枸杞不泡茶:“幼儿园食品安全不能靠良心,得靠制度和透明。支持‘风险藏不住,问题跑不掉’的理念,期待6月1日落地见效!”
文字由 梁莉薇 整理 图片为视频截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