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夏高考戴眼镜考生须接受专项检查

版次:02 作者:李姝

本报讯(记者 李姝)6月3日,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布温馨提示,今年高考,所有佩戴或携带框架眼镜的考生,需配合监考员接受专项检查。

今年宁夏高考考点全面实行“2+1”安检模式,考试院建议考生考前尽量不穿戴带有金属配饰的衣物、鞋帽,不佩戴金属发卡等饰品。考生进入考场安检时,所有佩戴(携带)眼镜的考生须在视频监控下自行摘下眼镜放在台面,由监考员实施专项检查。

考生入场,仅可携带2B铅笔、0.5毫米黑色中性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无封套橡皮等必备答题用具,严禁携带涂改液、修正带等修改工具。手机、智能眼镜、智能手表及手环、各类计时工具、耳机、相机、摄像机等通讯电子设备,还有箱包等非考试用品,一律禁止带入考点封闭管理区域。日常佩戴智能眼镜的考生,需提前更换为普通光学眼镜应考。相关纪律明确,无论电子设备是否开机,只要带入考场,均将依规按违纪或作弊处理。

在考试时间上,所有科目需等待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动笔答题。全区高考统一规定,各科开考15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,其中6月8日下午外语科目特殊性要求,14时45分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。考试全程严禁提前交卷离场。考试结束信号响起后,考生须立即停笔、双手离开桌面,若继续答题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,直接取消当科考试成绩。